办税小贴士 民生大学问
拆迁补偿款可以抵免购房契税吗?租房支出可以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吗?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没缴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吗?后疫情时代,小微企业纳税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今天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的嘉宾们走进福州市《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解答涉税费问题。
时 间:2021年05月25日 08:30 -09:30
嘉 宾: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建乐,货物和劳务税科二级主办胡柳,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黄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副科长张颖华,征收管理科副科长蔡婉莹,所得税科副科长吴晓岚
[李建乐](2021-05-25 08:30)
窗口办事就找944,欢迎大家收听福州上空唯一党群交流政务服务节目——党风政风热线。我们今天特地请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的嘉宾们走进直播间。首先为大家请出今天的带队领导,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建乐同志。
[李建乐](2021-05-25 08:31)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们和网友朋友们好。我首先代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向多年来关心、支持福州税务工作的广大听众朋友和纳税人缴费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感谢党风政风热线栏目为我们搭建了一个与广大听众朋友和纳税人沟通交流的平台。我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
[主持人](2021-05-25 08:32)
接下来介绍到场的其他几位嘉宾:福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科二级主办胡柳、福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黄美副科长、福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张颖华副科长、福州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蔡婉莹副科长、福州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吴晓岚副科长
[主持人](2021-05-25 08:32)
各位听众朋友,后疫情时代,小微企业纳税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已到退休年龄但社保缴纳不足15年,能否一次性补足未缴纳的年限?等等有关医社保缴交、纳税方面的问题都将得到嘉宾的回应和解答。
[主持人](2021-05-25 08:33)
近期,我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昂扬姿态全力打造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开启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新征程。今年咱们税务局将怎样积极落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李建乐](2021-05-25 08:33)
2021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福州市税务局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出更多优质、高效、智能的服务措施。一方面,部署实施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细化对接总局的10大类30项100条措施、省局的144条措施, 结合实际制定并发布福州市局的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表。以春风行动为载体,常态化开展纳税人缴费人问计问需活动,向市场主体征集意见建议,以进一步提升优化我们的纳税服务。另一方面,着眼纳税人需求,创新打造精细服务品牌。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等智慧办税举措,创新“榕易办”服务体系。同时,加大力度建设和推广应用“福州税务服务平台”,人工智能机器人“税小蜜”成为纳税人答疑解惑的好帮手,运用大数据和先进技术,送政策、送红利、送服务、送辅导,“四送”精准直达市场主体,成为良好的税企沟通平台。“榕易办”智慧税务服务体系,于4月25日在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览会上展出,受到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好评。
[主持人](2021-05-25 08:35)
福州税务聚焦市场主体经营周期涉税服务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在今年4月份,创新推出具有福州特色的“榕易办”税收服务体系,一起了解一下——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聚焦市场主体经营周期涉税服务关键环节,以及热点涉税费问题,集成创新推出“榕易办”税收服务体系。该体系包含企业开办、网上申报、发票申领、税费减免、医保缴纳、房产交易、银税互动等10项服务举措,做到“提速度”“智能化”“非接触”,让纳税者感受到更高效、便捷、安全的纳税体验。 我们看到这个“榕易办”包含了10项服务举措,让纳税者感受到更高效、便捷、安全的纳税体验。具体能举个例子吗?
[李建乐](2021-05-25 08:37)
比如房产交易方面,福州市税务部门通过加强“税务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共享平台”的推广应用,拓展闽税通、网上申报、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码等线上支付方式,简化审批流程,一手房、二手房转移登记办理时限,从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到现在24小时内。此外,福州市税务部门在为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的基础上,精简资料、简化流程、缩短时限,实现全市电子税务局“新办企业套餐”平均7分钟完成受理,助力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主持人](2021-05-25 08:38)
只要半天就办好?的确非常快!好的,我们接进热线——
[听友李先生](2021-05-25 08:38)
我的儿子2017年在福州仓山区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自己在鼓楼区买了一套123平方米的商品房,准备交契税,请问我这套新房能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的政策吗?契税税率按多少交?
[黄美](2021-05-25 08:39)
您好!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如果您儿子已成年,他名下的住房不算作您的家庭住房认定套数,您购买的这套新房可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优惠,您的面积超过90平方米,那契税税率为1.5%;如果您儿子未成年,他名下的住房要算入您的家庭住房认定套数,您购买的这套新房算家庭第二套房,要按2%缴纳契税。
[听友林女士](2021-05-25 08:42)
我台江区的旧房子被拆迁了,拿了一笔拆迁补偿款,现在我想拿这笔钱再去福州市区买一套新的商品房,请问我的补偿款可以抵免契税吗?
[黄美](2021-05-25 08:43)
您好!可以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 )文件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主持人](2021-05-25 08:50)
税务和大家最密切的就是个税的申报缴纳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汇算清缴之后,能退不不少钱呢,所以汇算清缴也是这段时间“打工人们”比较关注的事儿,对于个税的申报缴纳,小方有自己的疑惑: 小方在一家工厂上班,由于他拿的是计件工资,所以每个月工资收入不均衡。最近,小方发现有几个月工资比较高的时候,被扣了一些个人所得税,问了财务才知道这是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小方就想问问,如果他全年收入都没超过6万,这税还要扣吗?能申请退回来吗?
[吴晓岚](2021-05-25 08:51)
可以。首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因此这些员工,如果符合上述条件,选择放弃退税的话,可以不参加全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其次,今年汇算,针对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且无境外所得,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提供了简易申报退税途径。建议这些员工可以直接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者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综合所得的简易申报,办理退税。 第三,为尽可能使大多数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环节就精准预缴税款,提前享受改革红利,去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针对部分固定从一处取薪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纳税人,从今年1月1日起,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优化之后, 这部分纳税人能够避免“先预缴、再退税”的麻烦,办税负担明显减轻!
[听友严女士](2021-05-25 08:55)
我女儿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吴晓岚](2021-05-25 08:56)
可以享受。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您女儿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主持人](2021-05-25 08:59)
医保和社保和市民密切相关,从2019年9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交由税务部门征缴,有关医社保的征缴始终是大家关注的热点,我们来听一位网友的微信语音留言: 您好!我舅舅缴的企业养老保险,他下个月就到达退休年龄了,到时才累计缴费8年,请问能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补缴满15年吗?
[张颖华](2021-05-25 09:01)
按照社保法相关规定,你舅舅还不能在到达退休年龄时一次性缴满15年,需要先往后延缴5年,在累计缴5年时,看你舅舅的参保时间,如果首次参保时间是2011年7月1日以前,可以一次性缴足剩余的2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否则只能再后延缴费2年后办理退休。
[听友余女士](2021-05-25 09:05)
我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今年已按200元缴费,现在觉得200元太低了,可不可以换成1000元的,该如何缴费?
[张颖华](2021-05-25 09:08)
参保人员当年度已按既定缴费档次缴纳当年费款,但参保人员希望提高缴费档次的,可以进行二次申报缴费。二次申报缴费按照前后申报的两个缴费档次差额进行缴款。二次申报时缴费档次必须高于一次申报。这位听众朋友,您可携带身份证、银联卡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缴费档次及二次申报缴费业务,按差额800元进行缴款。
[主持人](2021-05-25 09:10)
我们来听听市民老张有啥疑惑—— 老张经营着一家餐馆,规模不大。去年因为疫情影响,店里的生意一落千丈,销售收入锐减,但是房租、水电费、员工工资都还得照常付,经营压力很大,近期经营情况逐渐有了起色。今年听说国家又出台了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老张很关心。他能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呢?
[胡柳](2021-05-25 09:11)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老张可以享受2021年1月至3月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老张可以享受2021年4月至12月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 15万元以下(含本数)或季度销售额 4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老张的餐馆2021年1-3月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4至12月销售额按月低于15万元或者按季低于45万元免征增值税,如果按月高于15万元或者按季高于45万元的增值税征收率3%减按1%征收。
[主持人](2021-05-25 09:13)
众所周知,像老张的餐馆这样的小微企业是中国经济庞大躯体内的“毛细血管”,发挥着吸纳就业、增加经济活力、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作用。以政策赋能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添动能是助力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的关键之举。近来,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有什么新的政策吗?
[李建乐](2021-05-25 09:14)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通知,共同开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推出“惠苗政策进万家”、“助苗服务优体验”、“护苗成长促发展”等3大类主题活动12项行动措施,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
[听友严女士](2021-05-25 09:14)
听说今年国家出台了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是什么内容?
[吴晓岚](2021-05-25 09:1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听友彭先生](2021-05-25 09:23)
我是一家企业的办税人员,登录钉钉软件后,自己出现在福州税务服务平台的税企交流群里,这是什么群?
[蔡婉莹](2021-05-25 09:24)
福州税务服务平台是由福州市税务局依托钉钉平台打造的集涉税通知,税务咨询,文书送达等多功能一体的智能“一站式”税企服务平台。其中税企交流群由福州市税务局统一建立,以税管员为单位的官方交流群,福州辖区企业三员会自动加入税企交流群,纳税人可在群内进行智能咨询、联系税管员、互相交流等。
[主持人](2021-05-25 09:26)
时间过的很快,今天节目的内容也接近尾声了。今天听众朋友们提了很多问题,最后,把时间交给我们带队领导,请谈一下今天的感受。有请!
[李建乐](2021-05-25 09:27)
谢谢主持人!感谢听众朋友们、微信网友们积极地参与,感谢大家对税收工作的持续关注!福州市税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将继续聚焦政策,狠抓落实,确保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让纳税人、缴费人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更高效便捷安全的办税缴费服务。节目结束后,我们将对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逐条调查核实,一一落实到底,给予听众圆满答复!谢谢大家!
[主持人](2021-05-25 09:30)
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节目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