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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留抵未抵完的在企业注销时可以退税吗?

标  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留抵未抵完的在企业注销时可以退税吗?

写信人: 潘**

咨询时间: 2021-06-05

回复时间: 2021-06-11

发布时间: 2021-06-11

留言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留抵未抵完的在企业注销时可以退税吗?

回复部门:

福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留抵税额不予以退税。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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