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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大学生医保重复投保退费

标  题: 大学生医保重复投保退费

写信人: 戴**

咨询时间: 2021-06-04

回复时间: 2021-06-11

发布时间: 2021-06-11

留言内容:

您好,请问一下,重复投保后申请医保退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2019、2020年重复投保现在能否申请退费?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叙述,无法明确“重复投保”的具体情形,若是在两处同时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费款,但在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前已转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审批表》,《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申请明细表》申请退费,主管税务机关初审后,具体由医保经办机构进一步审核办理;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不予受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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