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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对外支付服务费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否能够税前扣除

标  题: 对外支付服务费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否能够税前扣除

写信人: 陈**

咨询时间: 2022-02-17

回复时间: 2022-02-24

发布时间: 2022-02-24

留言内容:

举例:境内企业支付境外企业技术服务费不含税金额100万元。所有境内税费由境内支付方承担,通过倒推计算税前支出金额,进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那么该笔税款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部扣除?

回复部门:

福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境内企业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实际是境外企业依法应缴纳的税款,不能由境内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授权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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