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山东  >  山东省税务局:超市购买的面粉、植物油、松花蛋礼盒等是否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山东省税务局:超市购买的面粉、植物油、松花蛋礼盒等是否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09-29 农产品征税范围 我要评论

超市购买的面粉、植物油、松花蛋礼盒等是否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留言时间:2020-03-26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超市购买的面粉、植物油、松花蛋礼盒等是否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一、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为11%。

   二、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动物类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3.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根据上述文件,面粉、食用植物油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税率9%。松花蛋礼盒不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

   请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及业务,为了方便与您的沟通,能够及时解答您的问题,缩短网络流转时间,建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