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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

09-29 我要评论

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

留言时间:2020-01-06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请问一下四川自贡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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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07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地税发〔2006〕85号),对下列应税项目,分别按相关比例核定计征印花税

2.商业企业购销业务(买卖业务),采购业务按实际采购金额8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销售业务按实际销售金额30%-5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纯零售业务除外),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3.其他企业从事购销业务按其所从事的行业(即业务范围)分别适用工业企业、商业企业购销业务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4.加工承揽业务,按实际加工承揽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5.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6.建筑安装工程承包业务,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7.财产租赁业务,按实际租赁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8.货物运输业务,按实际运输费用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货物运输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9.仓储保管业务,按实际仓储保管费用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仓储保管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10.借(贷)款业务,按实际借(贷)款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借款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11.财产保险业务,按实际保费收入或支出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财产保险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12.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业务,按实际收取或支付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13.产权转移业务,按产权转移实际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  。 1.工业企业购销业务,分别按实际购销金额8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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