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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租入房产装修后转让涉税处理

09-29 我要评论

租入房产装修后转让涉税处理。

留言时间:2019-12-25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从房东处租入房产后,花费了一笔金额较大的装修费。现房东要将房产整体转让,购买方愿意单独出资购买我公司的装修。请问我公司卖装修的这种行为该如何纳税, 能开什么税目的发票给购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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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26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四)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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