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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如何计算

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如何计算

留言时间:2020-03-12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自然人租车所得7900元,个人所得税92.04是如何计算的,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城建税率5%,230.1*0.05=11.505,如何计算为5.75的。

附件

ieaa9c.jpg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16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五十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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