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延期?
留言时间:2020-05-07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因疫情影响是否延期,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07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