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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劳务费认定

09-29 我要评论

四川省税务局:劳务费认定

来源:四川省税务局

日期:2019-11-06

问:哪些货物劳务名称认定为劳务费?清洁费和搬运费应该认定为劳务费么?具体劳务费包括哪些?我希望四川省税务局能明确界定一下,清洁费搬运费算不是劳务费,四川省南充市税务局认定清洁费算劳务费,全省范围是否统一这样认定?

答: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

编码(3802)加工劳务: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包括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加工劳务、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污水处理劳务、工业废气处理劳务、其他加工劳务。

编码(3804)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垃圾处理是指运用填埋、焚烧、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形式,对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污泥处理处置是指对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

(以上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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