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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自产自销草坪个人所得税

自产自销草坪

留言时间:2021-11-18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我们自然人自产自销草坪,个人代开了发票。去年开的。今年也开了点。现在税务分局要求我补交税。我们一家四口一年收入利润不到10万,因为转的我个人卡号,税务局还要求我交个人所得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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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1-18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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