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四川  >  四川省税务局:企业从超市购买预付卡,超市给开的不征税的预付卡发票,企业在所得税前是否可以扣除?如果不能扣除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四川省税务局:企业从超市购买预付卡,超市给开的不征税的预付卡发票,企业在所得税前是否可以扣除?如果不能扣除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预付卡

留言时间:2021-11-15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企业从超市购买预付卡,超市给开的不征税的预付卡发票,企业在所得税前是否可以扣除?如果不能扣除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1-16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规定的不征税项目等。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