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app申报次年专项抵扣项目出现错误
留言时间:2019-12-06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2020年7月,家中老人满60岁,按政策,从2020年7月应享受个税抵扣。现在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2020年专项扣除瞻养老人专项不成功,系统显示“业务失败:被赡养人必须年满60周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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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因此,以上问题,需待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再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