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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出口发票如何开据

09-29 我要评论

出口发票如何开据

留言时间:2020-01-18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尊敬的税务局,你好:

请问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开据出口发票时税率栏应选择“免税”,“0%”还是“***”,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开据的出口发票又应如何填写,若刚好该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零开据的发票税率栏又应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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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1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其中(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开具出口发票时税率栏应选择“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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