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税费扣除
留言时间:2020-04-14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时,取得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时,支付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在计算所得时,可以扣除吗?
如果可以扣除,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哪个栏目填这些扣除?
谢谢回答。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1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附加税费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所得税APP可以在标准申报模式下,通过填写“允许扣除的税费”扣减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