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退税申报期限
发布日期:2022-03-16 14:56 来源:厦门税务
留言时间:2022-03-10
纳税人所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外贸出口退税申报的最晚期限,都统一在报关日后第二年的4月30日前,现在是这样,还是期限有所变化?现在最后期限是什么时间?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03-1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规定:“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