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热点】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发布日期:2022-03-15 10:56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案: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 (即“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2022年3月热点】什么是综合所得?
发布日期:2022-03-15 10:57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什么是综合所得?
答案: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22年3月热点】我的收入纳税信息可以从哪里获取?
发布日期:2022-03-15 10:58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我的收入纳税信息可以从哪里获取?
答案: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询您相关的收入纳税申报信息,也可向支付您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处了解。
【2022年3月热点】我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办理2021年度汇算申报?
发布日期:2022-03-15 10:58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我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办理2021年度汇算申报?
答案:按照方便就近原则,如您选择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申报的,应当向您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为您预扣预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您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申报。如您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向您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无论您是选择网络申报还是至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受理您年度汇算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均按上述规则确定。
如您选择由单位代办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您直接将相关资料提交单位即可,由单位在年度汇算期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2022年3月热点】我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听说可以简易申报申请退税,我需要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发布日期:2022-03-15 10:59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下载】
问题:我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听说可以简易申报申请退税,我需要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答案:您可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简易申报方式办理2021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
【2022年3月热点】如果我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应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2-03-15 11:19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如果我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应该怎么办?
答案:如您因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等无法预见或避免的自然灾害等情形),无法按时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您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同时,当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您需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办理申报。
【2022年3月热点】我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怎么计算?
发布日期:2022-03-15 11:20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我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怎么计算?
答案: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全部稿酬税前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1-20%)。
【2022年3月热点】扣缴单位代办申报的,我是不是要跟单位确认?何时确认?
发布日期:2022-03-15 11:23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扣缴单位代办申报的,我是不是要跟单位确认?何时确认?
答案:是的。您需在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与单位进行确认。您需要告知单位您有代办需求、补充完整除本单位以外的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和享受优惠等信息;如果需要退税的还需告知单位您的退税银行卡信息,需要补税的还需与单位确定补税方式等。
【2022年3月热点】我对收入纳税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2-03-15 11:24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我对收入纳税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答案:您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
如果您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您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您年度汇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可先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单位拒不更正或无法联系到单位的,再通过上述渠道进行申诉。
【2022年3月热点】我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该怎么办理年度汇算?
发布日期:2022-03-15 11:24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我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该怎么办理年度汇算?
答案:您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年度汇算时可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具体来说,如果您仅有一笔预扣预缴阶段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如您有多笔预扣预缴阶段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择将其中任意一笔单独计税,其他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纳入年度汇算范围。
在使用网络途径申报时,您可以在申报表“工资薪金”项下的“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选择将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当您变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时,您的应纳税额一般而言会发生变化,请您留意。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您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