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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供应商开具的发票的货物名称不在其经营业务范围内,该发票是否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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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供应商开具的发票的货物名称不在其经营业务范围内,该发票是否存在问题?

日期:2019-08-05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

         问:供应商开具的发票的货物名称不在其经营业务范围内,该发票是否存在问题?

         答:发票开具应根据合同内容及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如实填开。如果是临时性业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如果是增加经营范围的,由纳税人向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品目后,可直接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中选择相应的税收分类编码和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若纳税人开具的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发生情况相符,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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