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厦门  >  厦门市税务局:物业公司公共部分收入弥补公维金是否交所得税

厦门市税务局:物业公司公共部分收入弥补公维金是否交所得税

09-29 我要评论

厦门市税务局:物业公司公共部分收入弥补公维金是否交所得税

日期:2019-05-28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

问:物业公司公共部分所得如公共部分广告位出租收入,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把该部分收入弥补公维金,问该收入是否需要交纳所得税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六)租金收入;……”物业公司收取的租金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总额的一部分,应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