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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公司空地出租给别人当车位税率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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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公司空地出租给别人当车位税率多少

日期:2019-04-04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

问:我司是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公司厂房及土地为16年前取得,现拟对外出租自有厂房及空地出租给承租户当停车位,公司已于2016年度向税务局备案不动产简易征收备案表.现请问,公司厂区内闲置空地对外出租给承租户当停车位,我司应开具什么名目,税率百分之几的发票给承租户.

答: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场地租赁费按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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