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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销售折让之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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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销售折让之出口退税

日期:2019-04-16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

问:你好,税官,我司为出口免抵退企业,假设1月份出口报关单100元,2月因质量问题,客户要求做销售折让20元,账上收入体现80元,3月份实际收款80元。请问:

1. 若折让发生时我司尚未收齐原出口关单,可以在收齐时直接扣减,按照80元收齐吗?

2.若折让发生时,我司已收齐原出口关单,可以用一笔负数20元冲减吗?

3. 手册核销的时候,计算分配率用的出口基数,要用关单100元,还是账上实际收入80元?

答:以上问题,请按实际销售额办理出口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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