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日期:2019-04-28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
问:您好,如果满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税条件的是否也需要零申报?
答:符合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条件的,缴费单位无须申请免征,只需自行填报“年度在职职工总人数”,系统将自动计算“减免金额”和“实际应缴金额”。如果“实际应缴金额”为0,仍需点击“申报”,并完成后续动作,以便确认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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