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税务局:关于个人申请税局代开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发票相关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
日期:2019-10-23
来源: 厦门市税务局
问:你好,个人 在厦门当地承包了建筑安装服务,合同总金额是30万,想咨询一下,增值税税率是多少,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个人所得税税率是税局代开发票的时候代扣代缴,还是由其他方代扣代缴,具体关于建筑服务业代扣发票关于个人所得税方面有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答:厦门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
增值税:个人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代开发票,增值税适用征收率为3%。 个人所得税: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发布)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年第29号)的规定:厦门市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详见附件)。
上述纳税人月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月应纳税额=月经营额×行业核定征收率。
若个人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有连续的经营收入,按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代开发票时一并征收。否则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您可携带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