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税务局: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税范围
日期:2019-10-25
来源: 厦门市税务局
问:你好,请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中的代理报关服务,是否也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答: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因此,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不包括代理报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