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丰县***矿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33***298J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331***98
法定代表人: 王***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2524********031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韶税一稽 罚 〔2022〕 1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存在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在账簿上少列销售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的违法行为。 经检查,你公司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销售石仔、机制砂、废石、石粉、尾砂、石头等产品,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取得销售收入总计(含税)38,009,817.80元(不含税收入合计为 36,902,735.73元,其中2020年8月至12月不含税收入合计为 4,177,831.60元,2021年1月至12月不含税收入为32,724,904.13元)没有在账上记载,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的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你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瞒销售收入,在账簿上少列收入,未作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1,107,082.0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5,354.12元,资源税738,774.82元,印花税11,402.79元,企业所得税1,132,871.11元,合计少缴税款3,045,484.9元。对你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定性为偷税。对你公司处以少缴税款0.5倍罚款,罚款金额为1,522,742.57元(3,045,484.9×0.5)。
罚款金额(万元): 152.27425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2-08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200MB2D02861R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200MB2D02861R
地方编码: 44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