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通知书》送达公告(2022年1月)
发布时间:2022-01-27 14:24 来源: 建邺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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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等规定,经对你(单位)丹桂园项目进行清算审核,并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有关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限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税手续。逾期缴纳税款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你(单位)若对清算结论有争议,必须先按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人:王凡、张姣
联系电话:025-52852853、025-52852855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3号楼
附件:《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通知书》(非核定征收)(建税税土增税结字〔2021〕180634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