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送达公告(盐税一稽公告〔2021〕21号)
发布时间:2021-11-22 10:13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盐城市天宇棉业有限公司等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由于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文书编号 |
文书送达人员 |
联系电话 |
1 |
盐城市天宇棉业有限公司 |
盐税一稽处〔2021〕91号 |
徐线明、徐光明 |
0515-88355083 |
2 |
盐城马一山汽贸有限公司 |
盐税一稽处〔2021〕92号 |
徐线明、徐光明 |
0515-88355083 |
3 |
盐城陆羽汽贸有限公司 |
盐税一稽处〔2021〕93号 |
徐线明、徐光明 |
0515-88355083 |
4 |
盐城光一达汽贸有限公司 |
盐税一稽处〔2021〕94号 |
徐线明、徐光明 |
0515-88355083 |
5 |
盐城迎达汽贸有限公司 |
盐税一稽处〔2021〕95号 |
徐线明、徐光明 |
0515-88355083 |
6 |
盐城盘雨汽贸有限公司 |
盐税一稽处〔2021〕96号 |
徐线明、徐光明 |
0515-88355083 |
请本公告列明单位据本公告附件查阅相关税务文书,并于30日内来我局领取税务文书。上述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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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1年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