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徐税稽一罚[2021]77号
案件名称 沛县***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你单位2018年5月14日补缴了2017年12月增值税596383.5元、2018年6月20日补缴了2017年12月增值税84947.70元,少申报缴纳2017年12月城市维护建设税34066.56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0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该行为已构成偷税
纳税人名称 沛县***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7040XP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7040XP
法人证件号码 3****************2
法人姓名 田某某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处以少缴纳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7033.28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1-12-16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1-12-1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