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名称 杭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二稽罚﹝2022﹞127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7-12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追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税款各百分之六十的罚款计1119724.3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532895.14元。
罚款金额(万元) 165.261952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违法事实一:2018-2019年,你单位通过***APP收取培训费32031104.51元(含税),已申报4349609.82元(含税),另有27681494.69元(含税)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违法事实二:2018-2019年,你单位账外发放兼职老师劳务报酬3332330.7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违法事实三:2018-2019年,你单位账外发放全职老师工资3806397.28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违法事实四:2019年2月,你单位向股东分红60000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100MB1612172M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