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名称
浙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二稽罚﹝2022﹞45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2-22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违法事实
2017年,你单位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取得由金华易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3300172320,发票号码:22650850-22650852,发票税额:6844.66元,发票金额:228155.34元,价税合计:235000元,开票时间:2017年12月,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会务费”)。上述发票已经被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证实虚开。 经查,上述发票你公司没有入账,也未于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处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100MB1612172M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