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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税务局: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并进行申报纳税

01-08 税务稽查案例 我要评论

主体名称

杭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稽罚﹝2022﹞28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6-07

处罚内容

对追缴税款90962.79元(增值税42876.7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01.38元及2018年企业所得税45084.66元)处百分之六十罚款,计54577.67元。

罚款金额(万元)

5.457767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杭***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2018年5月-2020年4月,你单位通过黄*菊等个人银行卡向客户收取含税车贷担保服务收入7677672.09元,其中724023.02元(不含税)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并进行申报纳税,其余已申报纳税。上述合计追缴增值税42876.75元、追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001.38元、追缴企业所得税61469.86元。

处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100MB1612172M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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