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名称
台州***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台税稽罚﹝2022﹞27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5-27
处罚内容
对你企业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拟对你企业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290187.44元。
罚款金额(万元)
33.540597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台州***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处罚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你企业少列收入的行为为偷税,对少缴的增值税、城建税计90437.05元拟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45218.5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
1.2021年,你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含税)2901874.33元,未入公司账户,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及其相关税费。
2.2020年,你企业取得四份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21675115,价税合计124712.50元;发票号码为21675119,价税合计390014.30元;发票号码为24419150,价税合计427306.50元;发票号码为93443617,价税合计291560.50元。
以上四张发票均存在填写项目不齐,规格型号未写的情况,以上共计1233593.80元。且该四张普通发票均已入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你企业表示无法重新取得发票,应调增2020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233593.80元。
3.2021年,你企业账外销售货物2901874.33元,由企业股东分红,未代扣代缴“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你企业少缴2021年增值税84520.61元、城建税5916.44元,少代扣代缴2021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580374.87元。
处罚机关
台州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1000002668223K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