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名称 浙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湖税一稽罚﹝2022﹞2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5-05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虚开发票行为处罚款66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6.600000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该公司虚开发票行为处罚款66000元。
违法事实 经查发现,浙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其他个人(已无法联系)购买木方,却以支付手续费方式于2020年8月4日取得了临沂市兰山区景林木材加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发票代码:3700194130,发票号码:41371583-586,价税合计400000元,其中金额353982.30元、税额46017.70元)。上述4张发票该公司于2020年10月入账,并于当月结转营业成本,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46017.70元于2020年10月已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认证并抵扣。上述4张发票于2021年11月经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证实为虚开。浙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提供向其他个人采购木方的证据资料、无法提供购货支付现金的来源。根据检查结果,你公司取得上述发票属恶意虚开,且在账上已抵扣增值税、列支成本,属在账上多列支出的偷税行为。应补缴相应的增值税46017.70元,同时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300.89元、教育费附加1380.53元、地方教育附加920.35元,企业所得税17699.12元。浙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储某斌对上述违法事实予以确认,在《税务稽查底稿(二)》上的意见是:情况属实。
处罚机关 湖州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5000025652086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