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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税务局:某建筑工程公司已完工未结转收入偷税被税务稽查处罚!2021年10月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一)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2021年10月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一)

发布时间:2021-10-18  09: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2021年10月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一).xlsx

序号 3

行政相对人名称 湖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30***BK94A

法定代表人 吴某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30523********091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湖税稽一罚[202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偷税

违法事实

1、2016年已完工未结转的“浙江绿城元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绿城桃花源K地块复耕土石方”等9个工程应计收入12772839.17元,少缴增值税44915.22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245.76元;该9个工程收入未计入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少计收入12772839.17元、成本12463725.98元(工程施工6428117.86元、补发票5984932元、税费50676.12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9122.18元。

2020年1月14日你公司已开具“三官大明山安置区一期、吉庆桥汤家园给水工程”增值税发票174789元,同期已申报缴纳增值税5090.9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54.55元,教育费附加152.73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01.82元。

2、2017年已完工未结转的“浙江兆鑫特种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工程”等2个工程应计收入7977398.04元,少缴增值税44561.92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228.10元;该2个工程收入未计入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少计收入7977398.04元、成本7817840.60元(工程施工7797103.95元、税费20736.65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9557.44元。

3、2018年已完工未结转的“安吉振民中学建设的安吉高级中学扩建工程”等2个工程应计收入19601331.75元,少缴增值税58528.98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926.45元;该2个工程收入未计入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少计收入19601331.75元、成本19299307.18元(工程施工16434510.19元、补发票2796745.10元、税费68051.89元),自查已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99325.24元,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2699.33元。

2020年6月12日、2020年11月30日已开具“安吉振民中学建设的安吉高级中学扩建工程”增值税发票2193000元,同期已申报缴纳增值税63873.78元(可减2018年应追缴增值税58528.98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已随增值税申报缴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149661.97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4.966197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0/1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500002565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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