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1月5日)
发布时间:2021-11-05 17: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2021年度双公示案件统计表-2021.11.05.xlsx
2021年11月5日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1月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11月5日
序号 | 1 |
CF_XDR_MC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杭州***置业有限公司 |
CF_XDR_SHXYM_1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1699825267M |
CF_FRDB 法定代表人 | 董某某 |
CF_FR_SFZH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330125********095X |
CF_WSH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税稽罚〔2021〕58号 |
CF_WFXW违法类型 | 偷税 |
CF_SY违法事实 |
1.于2015年至2016年4月期间,预收某房产取得预售收入共计220105023元,未按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同时,你单位2015年12月取得的上述预售房产收入162872000元,未按规定缴纳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 2.于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期间,取得土地返还款共计318342880元,截止2019年1月底仍挂在“长期应付款”科目贷方余额。未计入营业收入。又取得5111892.75元的房款,于2018年2月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贷方,未计入营业收入。上述两项收入均未进行各税种的申报纳税。 3.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出租某房产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租金收入2734239.43元,未计入公司财务账,上述帐外收入未作增值税纳税申报,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同时,上述收入中共计2622501.36元的租金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 4.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车位销售款共计11743000元,未计入公司财务账。上述帐外收入未作增值税纳税申报,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5.2016年至2017年期间,取得某房产转让使用权及长期租赁收入29874628元,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2016年至2017年期间,取得转让使用权收入,仅于2017年缴纳增值税3025860.77元,未全额申报销售收入和缴纳税款。 6.2017年11月,收到2016年经济发展政策补助款270000元,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贷方,余额未结转收入,未作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7.2015年5月,列支考察费、个人借款利息支出等费用共计106892000元,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经税务机关通知,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的真实性。 该房产项目于2016年6月竣工验收,截止到2018年12月账载“开发成本”累计金额为849855355.53元,已结转成本398741925元。 上述合计追缴营业税4245398.05元、增值税16685013.7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65128.82元、企业所得税41790259.73元、房产税314,700.15元。 |
CF_YJ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
CF_CFLB 处罚类别 | 罚款 |
CF_NR处罚内容 | 处罚款64500500.45元 |
CF_NR_FK罚款金额(万元) | 6450.05万元 |
CF_JDRQ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1 |
CF_YXQ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CF_GSJZQ公示截止期 | 2024/10/31 |
CF_CFJG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