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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1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1月1日)

发布时间:2021-11-01  11: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11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1月1日).xlsx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1月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11月1日

序号   3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浙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75962

法定代表人 张某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30125xxxxxxxx351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二稽罚〔2021〕366号

违法类型偷税、违反税务管理

违法事实

1、2016年12月,该单位从销售方取得了第三方寿县康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份(发票代码:3400162320,发票号码:18057783-18057786),价税合计380000元。已入财务账,成本380000元已于当年结转。上述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定性为虚开。

2、2017年5月,该单位从销售方取得了第三方寿县国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份(发票代码:3400161350,发票号码:00601242-00601244),价税合计180000元。已入财务账,成本180000元已于当年结转。上述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定性为虚开。

3、2018年7-11月期间,该单位从销售方取得了第三方衢州市徽某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发票代码:3300182130,发票号码:34700616、34700617、34700618、34700619;发票代码:3300162130,发票号码:07767956、07767957),金额合计559109.10元、税额合计55910.90元、价税合计615020元。已入财务账,进项税金已抵扣,相应成本已于当年结转。上述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定性为虚开。

4、2015年-2018年期间,该单位发生业务招待费547438.00 元,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等会计科目,已全额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未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5、2015年-2018年期间,该单位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给客户,金额合计764862.78元,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工程结算成本”等会计科目,未计入“业务招待费”,已全额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未按规定作纳税调整、未作视同销售处理、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349565.37元

罚款金额 (万元)34.96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1/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100MB16537757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100MB16537757

序号 CF_XDR_MC行政相对人名称 CF_XDR_SHXYM_1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CF_FRDB  法定代表人 CF_FR_SFZH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CF_WSH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CF_WFXW违法类型 CF_SY违法事实 CF_YJ处罚依据 CF_CFLB              处罚类别 CF_NR处罚内容 CF_NR_FK罚款金额(万元) CF_JDRQ           处罚决定日期 CF_YXQ         处罚有效期 CF_GSJZQ公示截止期 CF_CFJG处罚机关 CF_CFJGDM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CF_SJLY数据来源单位 CF_SJLYDM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浙江鹏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91330000746316343A 程飞鹏 330329xxxxxxxx0015 杭税二稽罚〔2021〕364号 偷税、违反税务管理 1、该单位2016年二季度至2018年一季度期间增值税适用税率错误,导致少缴增值税合计42060.55元及附加税费。
该单位2013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间利用个人银行卡收取商铺出租收入,少申报营业收入(2013年度10279元,2014年度453564元,2015年度595248元,2016年度不含税收入198341.95元,2017年度不含税收入892799.70元,2018年度不含税收入360932.86元),少缴相关税费。
2.该单位2003年1月至2012年12月所有财务资料已全部遗失,2021年5月17日我局向该单位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杭税二稽限改〔2021〕27号),对该单位未按照规定保管帐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要求在收到通知书十五日内限期改正,截止到2021年6月15日无法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 处罚款395035.65元 39.5 2021/11/1 2099/12/31 2022/11/1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11330100MB16537757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11330100MB16537757
2 杭州麦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91330110321968047E 刘丽芳 130122xxxxxxxx2821 杭税二稽罚〔2021〕365号 偷税、违反税务管理 该单位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通过个人账户收取收入987998.41元(含税)未入账,未申报纳税。该单位发放工资共计2128879.81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 罚款 处罚款99008.92元 9.9 2021/11/1 2099/12/31 2022/11/1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11330100MB16537757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11330100MB16537757
3 浙江宝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13300007844075962 张忠华 330125xxxxxxxx3517 杭税二稽罚〔2021〕366号 偷税、违反税务管理 1、2016年12月,该单位从销售方取得了第三方寿县康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份(发票代码:3400162320,发票号码:18057783-18057786),价税合计380000元。已入财务账,成本380000元已于当年结转。上述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定性为虚开。
2、2017年5月,该单位从销售方取得了第三方寿县国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份(发票代码:3400161350,发票号码:00601242-00601244),价税合计180000元。已入财务账,成本180000元已于当年结转。上述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定性为虚开。
3、2018年7-11月期间,该单位从销售方取得了第三方衢州市徽某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发票代码:3300182130,发票号码:34700616、34700617、34700618、34700619;发票代码:3300162130,发票号码:07767956、07767957),金额合计559109.10元、税额合计55910.90元、价税合计615020元。已入财务账,进项税金已抵扣,相应成本已于当年结转。上述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定性为虚开。
4、2015年-2018年期间,该单位发生业务招待费547438.00 元,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等会计科目,已全额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未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5、2015年-2018年期间,该单位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给客户,金额合计764862.78元,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工程结算成本”等会计科目,未计入“业务招待费”,已全额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未按规定作纳税调整、未作视同销售处理、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 罚款 处罚款349565.37元 34.96 2021/11/1 2099/12/31 2022/11/1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11330100MB16537757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11330100MB1653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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