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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杭州某网络公司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被税务稽查!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5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5月24日)

发布时间:2021-05-24  15: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5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5月24日).xlsx

序号 13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杭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15

法定代表人 郭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30106xxxxxxxx407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二稽罚〔2021〕173号

违法类型 偷税

违法事实 "该单位于2016年将844800元广告宣传费计入“待摊费用-销售服务费”科目,于当年12月31日结转至“销售费用-服务费”科目,当年账载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零,营业收入471698.11元,按销售收入15%的扣除率计算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70754.72元,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0元,未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774045.28元,未足额缴纳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

该单位于2017年将62400元广告宣传费计入“销售费用-服务费”科目,当年账载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90666元,营业收入18867.92元,按销售收入15%的扣除率计算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2830.19元,已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87835.81元,未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62400元,未足额缴纳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R处罚内容 处罚款104555.66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46

处罚决定日期 2021/5/2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5/2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100MB16537757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100MB1653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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