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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浙江自贸区某工作室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被税务稽查!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118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118

发布时间:2021-09-28  14: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202118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科技.xlsx

序号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浙江自贸区***科技工作室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Q21X

工商注册号 33091***173

法定代表人 王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7***399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舟税一稽罚〔2021〕2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违法事实 在无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 下,向***微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具2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金额均为99009.90元、税额均为990.10元、价税合计均为100000元。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七条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该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处以6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9/28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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