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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借款利息收入被税务稽查!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110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110

发布时间:2021-10-13  15:4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舟税稽罚〔2021〕10号

案件名称 舟山***采砂装运工程有限公司_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2016年至2018年借款利息收入及确认车辆销售收入,以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少缴增值税99648.8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975.41元、印花税23.3元、企业所得税37061.04元。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2016年至2018年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16493.71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舟山***采砂装运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11R

法定代表人姓名 唐某某

处罚结果 处罚款80101.18元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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