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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被税务稽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1年第18期)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1年第18期)

发布时间:2021-07-23  15: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1年第18期)公示如下。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1年第18期).xlsx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浙江***电子洁具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71006XA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9133100***06XA

法定代表人 顾某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32601********391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台税一稽罚〔2021〕6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应扣未扣税款

违法事实 "2018年10月,该单位支付李XX借款利息(含税)288000.00元,未代扣代缴股息、红利、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55922.33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27961.17元。

罚款金额(万元) 2.79611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7/21

处罚有效期 一年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1000MB1642559B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1000MB164255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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