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付款是否计入加计抵减销售额
留言时间:2020-04-04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司的代建业务会代收代付工程款,比如一项工程我司代收109万工程款,赚1.06万代建费(含税)。收款时会对109万纳9万增值税,支付给供应商时收取进项发票抵税,这不计入我司销售收入,真正的收入只有1.06万元的代建费,请问计算加计抵减销售额的时候只计算1万元代建费,还是要把代收的100万元都算上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根据您的叙述,无法确认您提供的是建筑服务的分包方,还是仅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的纳税人,需咨询问题是加计抵减条件判定,还是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建议您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或致电12366咨询;或在“福建省税务局网站首页”,“我要提问”模块进入12366在线税收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