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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代收代付款是否计入加计抵减销售额

代收代付款是否计入加计抵减销售额

留言时间:2020-04-04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司的代建业务会代收代付工程款,比如一项工程我司代收109万工程款,赚1.06万代建费(含税)。收款时会对109万纳9万增值税,支付给供应商时收取进项发票抵税,这不计入我司销售收入,真正的收入只有1.06万元的代建费,请问计算加计抵减销售额的时候只计算1万元代建费,还是要把代收的100万元都算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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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根据您的叙述,无法确认您提供的是建筑服务的分包方,还是仅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的纳税人,需咨询问题是加计抵减条件判定,还是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建议您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或致电12366咨询;或在“福建省税务局网站首页”,“我要提问”模块进入12366在线税收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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