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环保税是按折算浓度还是按实测浓度
留言时间:2020-10-22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申报环保税时是用折算浓度计算污染物排放量还是用实测浓度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福建生态云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导出的数据有实测浓度也有折算浓度。
附件
新清平台页面.png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2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若企业使用自动监测系统,直接按照仪器对应的排放量计算应纳税额即可,如涉及减免税情形,填写仪器上的折算浓度用于计算申报减免税。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号)附件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规定:“ 附1.1《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
第7栏‘实测浓度值’:采用自动监测的,按自动监测仪器当月读数填写;采用监测机构监测(含符合规定的自行监测)的,按监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填写。
……
第12栏‘污染物排放量’:采用自动监测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按照自动监测仪器当月读数填写,此时,该栏可不等于第6栏×第7栏。采用监测机构监测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污染物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实测浓度值÷100(注:将污染物排放量换算成千克)。采用排污系数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基数×排污系数(或产污系数)×换算值N(注:将污染物排放量换算成千克)。‘污染物单位’为吨时,N为1000;‘污染物单位’为千克时,N为1;‘污染物单位’为克时,N为0.001;‘污染物单位’为毫克时,N为0.000001。采用物料衡算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按纳税人适用的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填写污染物排放量(注:将污染物排放量换算成千克)。”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