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42号建议的答复
闽税函〔2019〕129号
发布时间:2019-05-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陆盛彪代表:
《关于切实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中小企业降本减负的建议》(第12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代表所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要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成本行动各项工作,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要加大减税力度,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要简明易行好操作,增强企业获得感和优化纳税服务,提升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组织相关处室逐项研究采纳。通过认真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认识,切实提高了政治站位,提高了贯彻执行好党中央、国务院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自觉性,把落实减税降费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和税收重点工作任务,采取“实打实,硬碰硬”举措,对标对表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有力落实,实现了良好开局。据初步统计,截至第一季度,我省已累计减税92.95亿。现结合我局与陆盛彪代表实地走访与电话沟通等情况,从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及做好下一步工作安排三个方面,予以具体答复。
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确保减税降费落实到位
作为国家税收政策的执行部门,我局积极当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主力军,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狠抓政策落地,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利民利企、惠民惠企等重大决策的落地生效,让广大纳税人对减税降费真正有感。
(一)建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省市县三级税务局都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和减税降费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实体化集中办公,实施“一竿子插到底”抓落实的一体化指挥体系;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税优惠、增值税改革和降低社保费率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行逐条细化梳理,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对标对表挂图作业,定期召开减税降费专题会听取各组工作开展、完成情况汇报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二)扩宣传,实现宣传全覆盖。实行“四同步”机制,在减税降费政策出台的同时,同步政策解读、同步宣传辅导、同步系统改造、同步操作培训。各级税务局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微信、举办网上网下纳税人学堂、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以及与纪委、财政、台联、青联、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等各种渠道,增设12366热线咨询、网络咨询坐席、办税服务厅减税降费咨询专岗等,点对点、滴灌式、全覆盖开展面向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培训、咨询工作,让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利民惠民利企惠企政策。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培训内部干部3.23万人次,培训辅导纳税人298.04万人次,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刊发新闻报道770余篇、发布原创微信90余条。泉州市建立8个部门参与的减税降费融合宣传服务中心得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肯定。
(三)抓落实,提高获得感。为确保各项优惠政策一户不少落实到位,我局开发了“减税降费风险监控平台”,及时掌握纳税人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求各基层税务机关逐户跟踪解决,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全省推广“税秒算”和送红利帐单活动,让纳税人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优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我省税务部门在抓好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税收重点工作落地生根的同时,注重抓好优化服务,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一)进一步简化程序、精简资料。今年以来,税务机关共取消了35个税务证明事项,推出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一般注销套餐指引服务、纳税信用动态服务,多措并举优化发票办理等28项服务措施,推动“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全力打造“窗口通办、网上快办、自助随办”的纳税服务新格局。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负担。
(二)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反应机制。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和投诉反映突出问题,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进一步拓展征纳沟通渠道,增进征纳理解互信,有效减少因政策理解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的纳税服务投诉。不断完善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协调沟通机制、问责机制,努力做到在政策落实过程中,纳税人遇到的问题随解随答、有求必应、快速响应。
(三)让办税事项更少、环节更简、渠道更多。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通过优化流程提速、申报缴税提速、系统整合提速,让事项更简、办税更易。我省208个办税事项中71.63%的涉税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推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升级税企沟通方式,推广使用税企沟通e平台;纳税申报、税费缴纳、出口退税服务全面升级。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我局持续完善信息系统,压缩纳税人办理申报业务时间。在税费缴纳方面,推动自然人以统一身份、统一代码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缴纳税费服务,并通过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为自然人办理缴纳税费提供便利。同时,税务部门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将压缩至8个工作日以内,推动退税申请、退税审核、退库业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为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创造更加利好的发展环境。据统计,1-4月,我省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平均办理时长为10.58分钟,较去年同期缩短11.14%。
(四)进一步拓展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让纳税人办税一趟不用跑。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和上级有关“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加强业务与技术融合,积极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展业务创新探索,开发人脸识别实名办税、财务报表转换工具、二维码扫描登陆、增值税一表集成、推行电子发票、网上申领发票、网上签署税银企三方协议、云闪付等各种特色软件,努力打造富有“福建特色”的智慧办税平台,纳税人一次登录可在线办理6类122个涉税事项。在不断改进福建省网上税务局功能基础上,围绕推出的网上办税优化15项服务举措,持续优化完善已有业务功能、新增开发本地特色业务功能,竭力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的办税服务,实现“全程网上办、一趟不用跑”。据统计,我省平均网上办税率达到了97%以上。由我局推送的“金税工程•电子税务局”项目在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获评数字中国建设年度最佳实践,为全国税务系统唯一入选的实践项目。
(五)协同共治营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我省各级税务部门持续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方式,结合我省实际,借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推出的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办税便利化措施,推动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根据2019年省政府公布的营商环境调查结果显示,我省与2019年世界银行对我国纳税指标评价分数高4.1分。今年,我局又继续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借助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办税次数,努力提升福建税收营商环境竞争力。一是提升纳税信用含金量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与23家银行签订了银税互动协议,进一步深化“线上”银税互动合作机制,实现贷款的申请、审批、放款均在“线上”完成,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我省银行线上“秒批”纳税信用贷款24.76亿元,为1965户企业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难题。二是推动多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征管效率。继续强化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作,整合房地产交易、办税、办证业务流程,推动完善跨部门业务联办。同时,扩大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试点范围,建立车船税全国税务直征数据库并与保险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清税结果数据互联共享。三是加强专业机构监管提升涉税服务水平。涉税服务专业机构作为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各级税务机关严格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实施信用评价与信用积分管理,增强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力度,加大对“黑中介”的打击力度,构建有利于税收共治的社会环境。四是出台8类25项116条便民服务措施。为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人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我局在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免填单(己实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收优惠等五大类共59项涉税业务免填单服务)、延时服务、一次性告知(208个办税事项全部实现二维码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和措施基础上,积极利用科技手段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出“三个无需”和“三个自动”便利措施。即:在此次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过程中,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减税;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信息系统就可以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成表,帮助享受减免税优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陆盛彪代表所提“关于切实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中小企业降本减负的建议”,已列为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件,对此,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务必高质量做好建议答复与联络沟通工作。 5月16日,省税务局、宁德市税务局、屏南县税务局共同实地走访了代表,开展 “面对面”座谈交流,其后又加强了电话沟通联络。下阶段,我局将结合与陆代表当面沟通所收集意见与建议,以更加主动的作为、更加有力的措施,在推进减税降费自动化、信息化上,在深化便民办税、提高纳税人获得感上,在加强政策宣传、全面辅导纳税人上持续发力,加快全省推广“税秒算”“红利账单”相关工作,因地制宜推出更多符合我省实际的便民办税举措,切实把减税降费红利从“税务干部肩上”送到“纳税人手中”。在9月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重点督办件前,我局也将根据本督办件的具体建议落实情况和成效进行阶段总结,提交反馈至陆代表。
非常感谢代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更好地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降本减负,提升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效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大力推进我省社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赵 静
联 系 人:章志刚
联系电话:0591-63118281,18059101765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