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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闽税函〔2019〕172号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2019133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涉税营商环境的建议

09-29 闽税函〔2019〕172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20191331号提案的答复

闽税函〔2019〕172号

发布时间:2019-07-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吴丽冰委员:

  《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涉税营商环境的建议》(201913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制定3个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难点”“堵点”问题,推出一般注销套餐指引服务、纳税信用动态服务等28项服务措施,并进一步结合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放管服”工作举措和落实减税降费相关工作,切实优化我省涉税营商环境,努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办税便利度。非常感谢委员所提有关优化我省涉税营商环境的良好建议,省税务局高度重视并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积极吸纳,以持续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转变涉税服务理念

  (一)加强政策宣传普及。省税务局夯实基层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宣传效用,通过办税厅公告栏、LED大屏幕、电子导税平台等方式展示、推送、滚动播放,于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摆放张贴宣传材料,供纳税人按需取阅,营造浓郁宣传氛围,将最新政策传达落实到位,帮助纳税人有针对性地把握税收优惠政策,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并持续开展纳税人辅导,以实体纳税人学堂为主要阵地,开展面向纳税人的培训服务,帮助纳税人掌握相关知识,结合新政出台情况及时配套相关辅导,将最新政策传达落实到位。

  (二)增强办税服务能力。以满足纳税人的办税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全省各办税服务厅的办税水平,目前,已根据纳税人需求设置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摆放《税务注销办理一次性告知书》及有关资料,一次性告知税务注销办理流程、事项、资料和时限。并增设个人所得税专窗、台胞服务窗口,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组建由税收政策、税源管理、技术支持等方面人员构成的专家团队进驻办税服务厅。为确保每月纳税申报期平稳运行,设立简事快办窗口,快速办理简单涉税事项,指定专门综合窗口并配备业务骨干,集中处理“疑难杂症”,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

  (三)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省税务局始终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根据稽查案件的不同形态实施分类处理,重点查处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责,宽严有据,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合理确定稽查对象。2015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实施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随机抽查机制,除税务总局直接下达案源的骗税、虚开发票案件和举报受理查处案件外,其余检查对象均根据税务总局确定的比例和频次在“双随机工作平台”中随机抽取,对重点税源企业、一般企业、高风险企业分类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新产业、新业态、初创企业,重在培育扶持,推动创业创新。对经风险识别、判断,未发现明显税收违法线索或者疑点的,一般不确定为稽查对象。在实施随机抽查中,以风险管理导向下的定向抽查为主,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在纠正其税收违法行为的同时,更注重税法宣传,提高税法遵从。通过实施随机抽查,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杜绝了随意检查、频繁检查的问题,有效促进税法遵从和执法公正性。

  2.通过纳税信用惩戒营造良好税收环境。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实施部门联合惩戒。通过生动案例展示税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有效发挥警示作用。通过召开“褒扬诚信 惩戒失信”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推动联合惩戒情况,全面提升公布‘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的综合社会效应,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优质税收环境。

  二、进一步丰富涉税服务方式

  (一)积极推行AI智能化办税。深入调研与借鉴厦门市税务局及全国税务系统有关AI智能化办税的典型经验做法,并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做好可行性经验借鉴与推广工作。

  1.构建省级“网线互通”咨询服务体系。省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通过热线、网线、无线“三线互通”,进一步强化涉税咨询服务。一是省级集中畅通咨询热线。整合12366咨询服务热线,实现省级集中管理。新投入使用近一千多平米的12366咨询服务大厅,配备120多个坐席,实现“一键咨询”,即纳税人只要拨打12366一个号码即可获得各税(费)种涉税问题“一人通答”服务,年服务量超百万。目前,我省12366咨询服务质效位列全国前茅。二是设置智能咨询机构,调整充实力量。在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纳服中心下设“网络智能咨询科”,人员由原来的一人增加到五人。 2018年,共计提供网络咨询17.33万人次,占省级全部咨询服务量的20.32%。三是依托网络丰富涉税辅导。精心组织制作符合纳税人办税需求的涉税辅导课件资料。2018年网上纳税人学堂发布课件48个、视频40个,视频点播量达到12.3万次。四是规范运行快速响应需求。制定并实施《12366热线运行管理办法》等多个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纳税服务部门主导、政策管理部门联动、基层单位快速响应、系统上下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规范、高效响应纳税人的服务需求。

  2.开展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2018年我省共计开展智能咨询15.50万人次,占全部接通咨询量的18.17%。一是实施多元化智能咨询渠道。将智能咨询延伸至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同时在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首页和电子税务局显要位置设置“我要提问”按钮功能。二是创新智能咨询模式。在智能咨询页面顶端显示“减税降费税收优惠”等多个涉税提醒和热点问题专辑,实现了从答您所问到先您所想的转变,方便纳税人便捷查找和咨询。三是答复准确。目前,纳税服务部门通过加强对问题库的规划与细化,使问题库内容更新及时、准确、有效,以保证智能答复匹配精准,给予纳税人更好的纳税咨询服务体验。

  3.借鉴提升智能咨询服务水平。税务总局2018年已经着手开发智能咨询系统,并将适时在全国推广应用,省税务局将根据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并借鉴厦门市局等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及经验,在丰富问题数据库、优化智能咨询软件、加强智能咨询宣传等方面继续努力,不断提高涉税咨询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为纳税(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智能咨询服务工作。

  (二)积极拓宽缴费渠道。省税务局正在逐步完善多元化缴款方式,目前,已经实现的缴款方式有税务、银行、企业三方协议实时划缴、POS机刷卡缴款、银行端缴款、银联缴款,以及微信缴款、云闪付APP缴款,支付宝缴款正联调测试中。

  三、进一步优化涉税服务资源

  省税务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新税务机构成立为契机,多措并举,不断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系统功能,深入开展“便民春风行动”,切实提升我省涉税服务水平。

  (一)推行涉税事项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办理。目前。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将原来需要多岗位流转、多系统操作的事项升级为一个后台、一个系统的“订单式”工作模式,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办理全部依申请涉税事项,从事项申请到涉税资料提交再到文书签收,已实现全功能、全流程在线无纸化办理。

  (二)推行电子影像与电子签章技术应用。省税务局已建立电子影像系统和涉税文书库,并且打通各系统之间的藩篱,纳税人在涉税办理过程中提交过的涉税资料,支持多次利用、信息共享,税务机关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文书支持通过互联网渠道电子发放,纳税人在家即可远程签收,并且涉税文书支持二维码真伪验证,纳税人只要用手机扫一扫即可在线查阅文书内容、验证文书真伪,真正实现“一趟不用跑”。同时,依职权文书的电子推送和跨部门之间的涉税资料共享正在宁德市税务局和泉州市税务局试点推广。

  非常感谢委员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赵 静

  联 系 人:章志刚

  联系电话:0591-63118281,18059101765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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