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取得不动产。
留言时间:2020-04-04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上次留言说走了工单,工单是否处理完成,有没有结论。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1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主管税务机关接收工单后,对您所述情形高度重视,已与您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如您对主管税务机关答复处理有疑义,可联系其进一步反馈核实。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