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福建  >  福州市税务局:关于送达福州锦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税务稽查结论》的公告

福州市税务局:关于送达福州锦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税务稽查结论》的公告

关于送达福州锦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税务稽查结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关于送达福州锦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税务稽查结论》的公告  

福州锦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0年4月17日作出《税务稽查结论》(榕税二稽结〔2020〕8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5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稽查结论

榕税二稽结〔2020〕8号

当事人:福州锦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MA2XX71735)

法定代表人:翁国新(公民身份证号码352224198206015911)

财务负责人:罗春梅(公民身份证号码42280119850412010X)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492号金辉大厦1#-2#楼连体1层01店面

经营范围:承办、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电脑图片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礼仪服务;企业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三维动画、动漫设计;电子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建筑设计咨询;建筑工程咨询;景观工程设计;数码产品的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福州金利特商贸有限公司一案235011120180000425》(协查编号:435010000180527)要求和《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编号:2019-0089)的工作安排,我局从2019年8月27日起对福州锦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MA2XX71735)取得的5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500144130,发票号码:01996111-01996115)涉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本次检查依法履行了相关的税务稽查程序。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你公司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开业日期:2016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管征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增值税管征方式: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管征方式:查账征收,目前状态:非正常。

你公司2017年7月17日最后一次申报:(1)按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方式季度申报属期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增值税销售额4384466.08元,应纳税额131533.98元,已申报缴纳;(2)季度申报属期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4384466.08元,应纳税所得额0元。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福州金利特商贸有限公司一案235011120180000425》(协查编号:435010000180527)所提供的线索,福州金利特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开具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为你公司,发票代码:3500144130,发票号码:01996111-01996115,合计发票金额80元,税额68.38元,价税合计11.62元。根据福州金利特商贸有限公司一案235011120180000425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以上5张发票为虚开。

你公司已走逃失联,检查人员取得你公司管征局开具《走逃(失联)证明》,证明你公司为走逃(失联)企业,我局于2019年8月27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榕税二稽检通一〔2019〕03006号)。

检查人员经查询防伪税控系统,未查询到你公司对5张涉案发票进行认证的记录。

检查人员经检查你公司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帐号:13100101040054053),未发现你公司和福州金利特商贸有限公司之间有资金往来记录。

三、检查结论

经集体审议,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认为:此次检查仅就协查函提及的涉案发票进行核查。你公司走逃失联,检查人员无法取得相关物流、票流等情况,无法确认你公司是否取得以上5张涉案发票;经查你公司银行帐户,未发现你公司和福州金利特商贸有限公司之间有资金来往,无法确定你们是否有经济往来,无法核实发票金额是否已列支成本。鉴于无法确定你公司是否有取得涉案发票,你公司走逃失联已被管征局认定为非正常户,此次检查暂未发现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