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样板房销售
写信人: 小**
咨询时间: 2020-06-04
发布时间: 2020-06-10
留言内容:
我公司是一房地产企业,销售了一套样板房,向业主收了购房款和装修款,签订预售合同和装修协议。收取的装修款该怎么开发票并缴税呢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贵公司收取装修款应按照建筑服务中装饰服务征收增值税。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规定:“一、销售服务
……
(四)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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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