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是否可以先补缴税款,后期再缴纳滞纳金?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一、关于欠税滞纳金加收问题
(一)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因此,纳税人的依法应缴的滞纳金可以待欠缴税费缴纳后再依法缴纳。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