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福建  >  福建省税务局:提供有线电视高清电视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福建省税务局:提供有线电视高清电视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提供有线电视高清电视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9日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提供有线电视高清电视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规定:“二、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因此,高清电视服务与基本收视维护费属于不同服务内容,提供高清电视服务不得免征增值税。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