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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销售方,是否自行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销售方,是否自行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二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二手车发票。

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销售方,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二手车发票。”

因此,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销售方,不可以自行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二手车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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